根据《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》(豫政〔2017〕28号)、《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豫知〔2017〕53号)的有关规定,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首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河南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(与省科技进步奖同级别),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特等奖不超过2项,一等奖不超过5项,二等奖不超过18项,三等奖不超过25项,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%。
二、参评条件及要求
1. 2016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)。
2.截止申报日该专利权有效稳定、无权属纠纷、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。
3.已在本省境内实施并实现产业化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。
4.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 《河南省专利奖申报书》,见附件1.
(二) 专利有效性证明材料
1.专利证书复印件、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。
2.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复印件。
(三) 专利运用保护证明材料
1.专利运用证明材料: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、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、专利投资协议、专利保险合同等。
2.专利保护证明材料:是指在专利维权、国际申请、系列专利申请、专利布局、专利联盟等方面形成的证明材料。
(四)经济、社会效益证明材料
1.经济效益证明材料(需加盖财务专用章),包括会计报表、同年度缴税证明、审计报告等,重点说明专利产品或者运用专利技术获得的销售额、利润额、出口额等经济指标。
2.社会效益证明材料,是指专利在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、产业进步、公共安全、劳动就业、社会发展等方面形成的证明材料。
(五)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证明材料
在制度建设、标准化建设、条件保障措施等方面形成的证明材料。
(六)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
是指除上述(二)一(五)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,包括:
1.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,需出具法定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复印件。
2.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3.列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的立项文件复印件。
4.各类知识产权分析报告。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、专利预警分析、专利布局、专利运营等。
(七)专利权人身份证明材料
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。
四、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及报送材料要求
1. 9月14日前,请拟申报奖励的课题组与科技处联系,电话告知奖励申请依托专利情况。
2. 9月20日上午12:00前,提交申报材料初稿,校内评审。
3. 9月25日上午12:00前,提交申报材料终稿,校内公示。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成册。
4. 9月27日上午12:00前,完成专利奖励系统填报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同一申报单位的申报专利原则上不超过2项,即新葡的京集团8814一共可推荐2项。
2.一项专利需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共同推荐,每位院士同一年度仅限推荐一项。
3、有关详细通知及文件见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(www.hnpatent.gov.cn)
联系人:胡治国
联系电话:3986253
提交材料地址:力行楼324室
科技处
2017-09-11